6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关于贯彻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精神,在全区开展“执行月”活动的报告》上批示:“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事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广西高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创新机制,狠抓重点案件和关键环节,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各相关部门要给予积极协助和配合”。
6月24日,自治区主席陈武作出批示:“我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继续支持各级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积极帮助加强执行力量,为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6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协副主席温卡华也作出批示,希望各级法院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规范体系,破解执行难题,补齐执行短板,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推进。
从5月6日开始,广西高院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打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场战役。全区129个法院、4442多名干警投入执行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史无前例的“执行月”风暴。截至6月6日,经过一个月的奋战,全区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2117件,其中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4024件,完成预定任务135%,标的到位金额达45.41亿元,取得首战胜利。6月16日,广西高院召开“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总结大会,并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7个先进集体、覃耀进等5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