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真正把监管放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直播这条产业链才能积极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网络直播平台风生水起,只需一台电脑一个账号,人人都可变成“直播车”,网络直播成了当下最热的创业“风口”。虽然网络直播平台因其即时直播、互动性强等特点备受年轻人喜爱,但粗口乱飞、网络主播衣着暴露等问题也频频发生。一些直播内容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界。
我们的生活中伴随着新闻报道、精彩表演、体育赛事等丰富多彩的“现场直播”,但无论哪种直播,表演者必然呈现积极向上的一面,观众也必然以合理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而现在越来越火爆的网络直播平台,利益驱动、一播成名的欲望让部分主播依靠恶俗内容博取“眼球”。为了推高流量、吸引粉丝,网络主播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不惜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一些网络直播平台为了赚取流量和佣金,不但放纵其行为,甚至为了当红主播爆发“挖角大战”,引起行业不正当竞争。今年4月,部分平台就因涉嫌提供含宣传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等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被列入查处名单。同为直播,网络直播平台不应成为道德的灰色地带。
网络平台主播入行门槛低,人员庞杂,其中不乏暴力、淫秽、涉赌等内容,这需要各方齐抓共管。首先,直播平台管理者应建立健全自身的监管机制,尤其作为平台监管员,不能为提高点击率而姑息纵容违法现象,敷衍了事,一叶障目式的监管模式终将引火烧身;其次,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不仅需要加大审核力度,更要切实查处违法涉“黄”等行为,从源头抓起,加大惩处力度。对于严重挑战监管规定、法律要求,并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平台直播,应当给予“终身禁赛”——吊销企业执照、相关人员终身禁入网络传播、新闻传播等行业;再者,网络直播平台的净化需要互联网行业和广大网民共同参与。相关行业组织应尽快公布详细的“网络平台黑名单”及“网络主播黑名单”,便于社会监督。
诚然,加强监管并不意味着“一棒子打死”,我们应当引导社会运用好网络直播平台,传播积极向上的内容。网络直播平台如想持续发展,须专注于优质直播内容建设。直播内容应与我们的生活、学习、工作等紧密联系起来,那些一门心思只想钻空子、短时间内迅速牟利的平台,最终只会被广大网友所抛弃。早在2009年,北京法院就首次尝试在互联网上对大兴法院一起刑事盗窃案进行视频庭审直播,不仅让民众更直观、全面地了解人民法院的审案过程,而且拉近了司法机关和百姓间的距离,弘扬了司法正义。因此,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都应树立“内容为王”的理念,努力生产网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视频内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越道德及法律红线的行为,应坚决抵制杜绝。
网络直播平台若想在时代大潮中茁壮成长,需政府部门、平台主体和大众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协同配合及呵护,唯有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真正把监管放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直播这条产业链才能积极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