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七台河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对人民陪审工作日常管理科学化、能力培训经常化、出庭参审规范化,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审案件量逐年上升,司法民主进一步推进。7月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政治部副主任王秋宁就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
强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2013年12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后,七台河市中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基层法院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对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的基层法院,在原有基础上,按照本院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各基层法院注重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注意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各基层人民法院研究建立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和退出机制,使人民陪审员工作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七台河地区人民陪审员总数达376名,基层法院法官总数136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比例实现2.76:1。
加强人民陪审员陪审能力提高
全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相应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为确保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掌握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提升案件参审质量,全市法院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上级法院和本院的多项业务培训活动。
在培训中,坚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人民陪审员从职责和权利、职业道德、审判纪律、法律基础知识、司法礼仪和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培训。
重点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定期向陪审员发放法律资料,邀请陪审员参加对典型案例的研讨;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同时,有意识地让陪审员参与比较复杂的案件的审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群众心理、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优势。
2015年,各基层院共组织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次6次,岗前培训人数281人,岗位培训班次8次,岗位培训人次249人。
强化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发挥
为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参审作用,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我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制定并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细则》,通过明确参审范围、完善参审机制、保障参审权利、规范参审活动,确保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参审作用。
在全市法院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类型中,主要是以民事案件为主,刑事案件次之,以及少数的其他类型案件。2015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245件,其中,参审民事案件1963件、刑事案件261件、其他案件21件。
在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时,以随机抽取方式中的专业分类抽取为主,制订了一系列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的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确保了每位陪审员手中有案,最大限度地扩大了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增强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52件,其中专业分类抽取785件,地域分类抽取543件,全员轮流抽取324件。
建立人民陪审员的考评档案,将履职情况、参审质量等情况做为重点考核项。自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有10名人民陪审员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