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召开民间借贷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周亮就民间借贷纠纷的争议焦点及民间借贷纠纷典型问题进行了介绍,市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日报社等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据周亮介绍,2016上半年,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5件,结案34件。其中,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39件,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关系4件,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2件。
在案件审理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借贷事实是否存在及应否偿还、对借贷事实具体细节的争议、保证责任的约定及承担几个方面。
民间借贷纠纷之典型问题主要为:夫妻债务的问题和债务人下落不明。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其中许多案件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为夫妻二人的案件处理起来较为简单,但实践中还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情形。此种情况下,关于夫妻债务问题可分为内外两对关系,一是以夫妻关系为内,二是以债权人与债务人及其配偶之间的关系为外。司法裁判时,对外着重保护债权人利益,对内着重保护债务人配偶一方的权益。
对于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借贷事实,而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通过诉讼采取公告送达,缺席裁判的方式解决;对于债务人长期下落不明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诉讼对债务人宣告失踪,并要求被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