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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中院查控威慑让被执行人主动交案款

发布时间:2016-08-25 07:59:22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的威力,及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赤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主动来到赤峰中院执行局交来案款35.82万元,使16起案件顺利执结。

    1月11日,莫某某等40位申请执行人向赤峰中院申请执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违约金案。赤峰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近两年受到市场影响房屋销售不畅,短期内很难用现金偿还债务,因此采取了查封其开发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的执行措施。该公司自知难以逃避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在房产即将进行拍卖时,主动到赤峰中院交来执行款35.82万元,执结了其中16件案件。8月12日,赤峰中院对该公司的一处房产依法进行拍卖,不足款项由被执行人补足后,其余24件案件也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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