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山区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进性,紧紧围绕院内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本点,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以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落脚点,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把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职能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坚持狠抓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第一党支部坚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学习计划、严格学习考勤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坚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对新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党的有关知识进行学习。在集体学习和共同提高的基础上,实行党支部委员轮流上课辅导,每名党员在学习中并都要做到“五有”即,有考勤、有笔记、有体会、有心得,有考试成绩。
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凝聚人心
坚持用制度管人,组织党员讨论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推动党员工作、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党员和坚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党的知识集中学习教育课,同时检查督促党员制度的落实情况、党员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坚持狠抓支部班子自身建设不放松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内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我们革命取得成功、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条宝贵经验。注重推进班子作风建设,第一党支部一班人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省、市、区委的权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反对拉帮结派,支部成员在任何条件下都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坚持公道、正派、表里如一,自觉维护班子的形象。
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第一党支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院党组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办法。一是党支部统一领导,把廉政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当中,坚决贯彻执行从严治党方针和履行廉洁自律规定;二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三是通过进行警示教育、组织收看典型案件教育片,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并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率的重点,在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中,把清理通讯工具、严格控制会议为重点。
发挥党员先进性,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第一党支部切实改变作风,积极关心群众,始终树立群众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每年深入村屯走访帮扶群众,详细了解帮扶群众存在的困难,依据他们的特点提出帮扶发展思路,为他们想办法、出主意,自愿捐款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全年以来党员干部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000余元。
近年来,第一党支部坚持抓党建工作创新带动审判工作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有1名党员被评为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有5人获得省市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