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华,男,198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现任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努力提高思想觉悟
参加工作以来,钟华同志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维护党的利益,维护党的团结、和谐,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劳动态度端正、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扶资助学。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廉洁自律,奉公执法,具有较强的道德素质,能够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自觉做到了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情操高尚,抵制丑陋。
认真加强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近年来,钟华同志在工作中能边学习、边摸索,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钻研,不懂即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在业务水平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同时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修。为快速进入角色,更好地适应本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任劳任怨 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无论在执行工作上,还是在日常琐碎工作上,都能做到尽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正司法,做到坚决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行工作中能从双方当事人利益着想,为当事人执行回款600余万元。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的完成了执行工作任务。在执行工作上,认真落实,按照:“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基本要求,促进了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良好有序的工作机制中运行。为执行当事人建立了绿色通道,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
脚踏实地 让廉政勤政意识入心入脑
一直以来,钟华同志都能严格按照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干警的公正司法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形象。工作中踏踏实实,任劳任怨。经其手处理的执行案件几百件,从未参加当事人的吃请,无数次拒礼、拒贿,促进了全院清正廉洁良好风气的形成。
钟华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的为人民工作这一宗旨,牢记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忠实于法律、忠实于法律职责,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切实实地为人民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