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车某来到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高效服务 热情周到”的锦旗送到了技术室工作人员手中,并带着感谢信向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技术室表达感谢之情。
8月14日,中院技术室收到桃山区法院委托的原告车某诉被告七台河市热力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件起因是热力公司热网改造工程过程中,挖的深沟未及时全部回填,并恢复原有水泥路面。8月6日12时许,我市突降暴雨,导致深沟内水压过大,将地势最低的原告超市地砖拱起,大量水从地下涌入室内,造成原告超市损失严重。由于案件特殊性,当事人申请提高案件评估鉴定时效性,避免扩大损失。经了解案情及诉讼代理人介绍,因我市最近几天连降大雨,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地下管道水量过大冲破垫层全部涌入超市,造成底层多种商品瞬间被淹,地面隆起,无法正常营业,屋内又异常潮湿,被褥生虫,超市商品变质,无法销售,为避免破坏现场,申请人一直在车内居住,经多次和热力公司协调,均未得到满意答复,故诉至法院,申请鉴定。
技术室根据案件实际需要为防止扩大损失,决定用最短时间完成案件评估,方便当事人尽快恢复现场原状、恢复营业,避免因损失过大而产生矛盾激化。技术室经研究决定,该案件启动特别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并于8月14日当天与鉴定机构联系,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该案件进行委托,并于次日上午对该案件进行现场勘验。在现场勘验过程中,超市损失物品过多,技术室干警不辞辛苦,帮助鉴定机构清点物品,直到鉴定结束。
原告车某在感谢信中写到:“技术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高效的工作,赢得了我们全家的尊重,我代表全家由衷的表示感谢,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技术室工作人员当场表示,为当事人服务,替老百姓排忧解难,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感谢群众的信任和鼓励,我们会再接再厉,一如既往的认真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