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本就不该,结果还醉酒驾驶,加上所驾车辆制动不合格,终引来一场大祸。之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后,逃之夭夭,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近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法院查明,2015年12月22日21时左右,被告人陶某醉酒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车主陈某,系被告人陶某母亲)在某路段碰撞被害人胡某致其受伤。案发后,陶某将胡某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配合交警部门抽血化验。陶某在胡某抢救两天期间支付34500元医疗费用后,弃车逃逸。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胡某系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一直昏迷不醒,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陶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胡某不负责任。
2017年2月27日,被告人陶某向交警部门投案。
另查明,被告人陶某持有C3D准驾车型驾驶证,陶某驾驶肇事车属无证驾驶。经进贤县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肇事汽车制动不合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无证醉酒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至今昏迷不醒,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陶某经公安局网上追逃后,主动到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陶某支付了被害人部分医疗费,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