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聚众斗殴、盗窃案和被告人王某交通肇事两起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件案件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具体,配合默契,经过严谨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合议庭评议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在此基础上作出判决,审判效果良好。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充分贯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发挥了庭审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保障诉权的主导作用,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无争议的案件简化庭审程序,快速审理,进行当庭宣判,提高了当庭宣判率。当庭作出裁判,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彰显了刑事司法改革的内在价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