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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开展国家赔偿工作学习培训

  发布时间:2012-05-25 14:48:52



赔偿办主任鲁香宁做辅导


国家赔偿工作培训班会场

    5月16日,七台河市中级法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的工作培训。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及理赔小组成员参加了这次培训。

    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给法院国家赔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与新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正确理解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方面的最新文件精神,更好的开展国家赔偿工作,促进两级法院适法统一,切实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

    特别是《国家赔偿法》修改以来,部分审判人员尚未全面掌握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未能准确理解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导致法院在国家赔偿审判方面工作难度加大,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审判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依然没有到位。为此,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适时组织了这次培训。

    培训工作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辅导。

    就全市法院新发生的八起典型国家赔偿案件与四个基层法院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指导。结合新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要求处理每一起案件时必须慎重、细致、认真,绝不能敷衍了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就国家赔偿法修改以来最高院颁布实施的六个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基层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人员进行共同学习。由于大部分成员对国家赔偿审判业务不熟悉,加之案件量不大,通过面对面地与基层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人员就本院的国家赔偿案件进行指导与沟通,使理赔小组成员具体了解全市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类型,进一步加大协调疏导、矛盾化解能力。

    市中级法院要求,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中,要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客观、公正处理案件,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具体案件的专门研究,积极应对,争取主动,充分发挥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正与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

责任编辑:李志龙    

文章出处:赔偿办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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