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涉及金额较大,为避免发生纠纷,合同签订时各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法规。2017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工商总局制定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项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各方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条文内容,尤其是“通用合同条款”部分,因为当“专项合同条款”中未做特别约定时,“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履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3、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和“造价”。工期、质量、造价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关于工程质量,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对于工程造价,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等作出明确规定。
4、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实践中,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审判实践中仍常常出现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细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5、量化不可抗力,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但达到何种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合同条款》并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