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七台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划省财政厅后财务管理工作相关情况。七台河市电视台、七台河市人民广播电台、七台河市日报社记者参与报道。自2018年1月1日起,七台河市两级法院财务经费正式纳入黑龙江省财政厅统一管理。七台河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副科长张新通报如下:
科学编报预算,推进预算公开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黑龙江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近三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考评结果等内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科学编制2018年预算,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按照“零增长”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高度重视各方面监督检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于2018年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预算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均衡编报采购预算,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依据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均衡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遵照《黑龙江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执行采购工作。严禁使用政府采购指标办理非政府采购支出;非政府采购指标办理政府采购支出的,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后办理。政府采购预算中分散采购项目,由本市财政部门履行核准手续后自行组织采购;政府采购预算中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本市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执行。无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违规情况。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支出管理
按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各项支出管理。通过对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各项支出有预算安排、有支出标准、有制度依据。强化成本意识,竭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严格管控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执行支出审批程序,各项费用支出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会计、司法行装科科长审核后执行,确保达到各项支出零疑问、零违规。
坚决实行“一案一账户”,高效规范案款管理
按照省院要求,与农业银行协调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该系统具有一案一号、全程留痕、动态监管等诸多优势。每起案件立案后由该系统建立独立虚拟银行子账号,案件产生案款收、付全部通过该账号进行,使案款的收、付数目和时间一目了然。“一案一账户”系统有效解决了案款信息不全、滞留法院等问题,确保每笔案款准确、快速发放到申请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