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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七台河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25 14:36:36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根据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10月25日上午9时,新兴区人民法院、勃利县人民法院参加了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两个法院分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及新闻媒体记者150余人旁听庭审。

    新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王某、朱某等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合议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该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获刑。

    勃利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对吴某以暴力手段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行为依法做出判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七台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从严、从快审理案件,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受理6件涉黑恶案件。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平安七台河、法治七台河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裴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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