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七台河中院政治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工作人员来到新兴区长兴乡中鲜村,与中鲜村完成共建对接活动,七台河中院与中鲜村签订帮扶协议书。
七台河中院2017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帮扶共建文明村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市文明办相关工作要求,围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六个一行动”,以“扶智、扶志”为主,积极与中鲜村进行沟通联系,签订共建村帮扶协议并进行工作对接。
在中鲜村,通过帮扶走访活动,七台河中院对中鲜村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双方明确了责任和义务,为今后开展好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