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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中院参加全市《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01 14:41:03






    3月1日上午,为深入宣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全社会形成重塑营商新环境的良好氛围,1日上午,七台河中院组织干警参加“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塑七台河投资营商新环境”为主题的《条例》实施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七台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作玉带领5名一线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设置宣传台及宣传展板的方式为百姓答疑释惑。

    据悉,今年3月1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正式实施。七台河中院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以服务大局、服务企业为己任,制定印发《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提高服务意识,从案件受理、文书送达、财产保全、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畅通绿色诉讼服务渠道,快速、便捷、高效地进行全方位法律服务,在司法过程中根据企业需求,转变司法理念,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服务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

责任编辑:裴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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