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七台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七台河中院干部科科员吕惠中对辖区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七台河市电视台、七台河日报社等媒体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采访报道。
改革后机构设置情况
改革后,全市四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为统一模式,即均为8个内设机构,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非审判业务机构2个,分别是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改革进展及前后对比情况
依照改革方案,2019年3月份全市四个基层法院均启动改革实施工作,中院设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朱晓天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督导和联络工作,各基层法院由各院院长亲自主抓此项工作,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与区县党委、政法委、组织人事部门等进行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支持。通过改革,勃利县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 82 人,原核定内设机构14 个,改革后精简合并至8个,即审判业务机构精简合并4个,非审判业务机构精简合并2 个。新兴区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7人,原核定内设机构10个,改革后精简合并至8个,即审判业务机构精简合并1 个,非审判业务机构精简合并1 个。桃山区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8人,原核定内设机构9个,改革后精简合并至8个,即审判业务机构精简合并1个,非审判业务机构无变化。茄子河区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 54 人,原核定内设机构 9个,改革后精简合并至8个,即审判业务机构精简合并1 个,非审判业务机构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