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兴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月1日上午9时,新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宋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其中最高获刑有期徒刑十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某纠集其他四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另被告人宋某伙同被告人刘某某组织多名未成年少女进行卖淫活动,破坏社会风气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危害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直接或间接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
新兴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对该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作出判决,5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获刑。
此次宣判,彰显了新兴区人民法院持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立场,对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新兴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加大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惩处力度,为维护新兴区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