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审判监督二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依法裁判与矛盾化解并重原则,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查再审立案申请案件,审理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全面强化了审判监督职能,依法规范了再审审查程序。
2019年审判监督二庭共受理民事再审申请立案审查案件16件。审判监督二庭调整并完善了再审审查工作机制,充实并加强了再审审查工作的审判力量,强化了再审审查中的调解工作机制,将矛盾化解贯穿于再审审查的全过程。针对当事人对再审审查工作存在一些模糊或者错误的认识,审判监督二庭对涉及再审审查程序中涉及再审审查对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再审审查的范围、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处理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对一些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明确与澄清,帮助广大群众更全面、更准确的了解再审审查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2019年审判监督二庭共受理省法院指令再审、检察院抗诉、本院依职权提前再审的案件24件。为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质效,市中院审判监督庭与基层法院积极配合,加大调解力度,化解信访矛盾,强化办案效果,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对于部分案件,经穷尽各种手段、多方找寻仍无法找到一方当事人详细地址的,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缺席开庭审理。这类案件案过程中,认真解决案件事实认定上存在的问题,从审核运用证据入手,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认定案件事实全面、客观地对对证据进行审核,进而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在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和确认法律行为效力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
再审程序是最后一个诉讼程序,审判监督庭把守着法院的最后一道防线。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二庭紧紧围绕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工作依法纠错的职能作用,加大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力度。对错误判决,我们不回避、不护短,坚决依法纠正。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审判监督职能,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