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出现后,七台河市中级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与中共七台河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发了《关于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完善涉疫情防控案件办理相关措施,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建立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两级法院确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每日通报当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进展情况。在法院内部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信息实时报备制度,各基层法院对本院相关案件在提前介入、立案、开庭、审判等环节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备,确保准确、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信息,开展工作。
提前介入程序,加强会商研判
为确保依法从快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对所有涉疫情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环节即提前介入。目前,勃利县法院、新兴区法院已对涉嫌妨害公务、诈骗、放火等4起涉疫情案件就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涉案罪名等开展了会商研判,提出工作建议,统一执法标准,为确保涉疫情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依法、快速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审判指导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中院刑庭通过电话沟通、网络会议、在工作群发布信息等方式 ,对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上级法院及其他地市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发送至全市法院每名刑事审判法官进行学习,及时对基层法院涉疫情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快速、有力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