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11月18日至20日,七台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春光率领审务督察组,对全市四家基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七台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审务督察工作,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督察重点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由院领导亲自率队,成立审务督察领导小组,成员由中院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等相关人员组成。采取自查自纠、督察检查、反馈整改的方式对审判执行工作职责情况、财物报销情况、司法作风、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等五个方面具体工作开展督察。
在各基层法院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审务督察组认真听取了各院审务督察自查自纠有关情况的汇报,同时对人员考勤、纪律作风、庭审规范、财务报销、卷宗管理、诉讼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检查。
审务督察组强调,审务督察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对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正确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正风肃纪,规范法院内部管理,全面配合审务督察,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此次审务督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