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七台河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议在市党政办公中心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推进暨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2019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并对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工作进行说明。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伟同志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上,七台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元明代表七台河中院作交流发言,对三项指标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华对七台河中院到先进地区进行学习的做法提出表扬,号召各部门向中级法院学习。并对七台河中院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做出的积极努力给予肯定。
近年来,七台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在审判实践中发挥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政策。七台河中院分别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办理专项方案》、《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执行合同专项行动方案》,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和各业务庭一把手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涉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工作,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测评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两级法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做好相关事件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通过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七台河中院参加测评的全体干警正在加班加点准备,力争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