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陈法官,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欠款的难题,现在欠款和我预交的诉讼费都到账了!”。4月25日,北京某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将锦旗邮寄至红旗法庭陈香世法官手里。“急民所急,务实风范”锦旗标语表达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为民、及时作风的肯定。
原告北京某化学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七台河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诉金额157.5万元。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10月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货款金额950万元,2015年6月,原、被告双方继续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货款金额30万元,以上两份合同共计货款金额980万元。被告公司陆续支付原告货款822.5万元,尚欠157.5万元未支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北京某化学工程有限公司诉至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红旗法庭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向被告公司送达民事诉状等文书,并与原、被告双方约定了开庭时间。考虑到原告公司诉讼代理人要从北京赶过来,如果处理不及时,会让原告代理人多次往返于北京市和七台河市两地,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于是陈香世法官在确定案件事实之后,积极努力展开调解。在陈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代理人多次协商、请示,最终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法庭当庭出具民事调解书,并送达至原、被告双方,当庭调解结案。20日后,被告公司如约按照调解协议支付给原告所欠货款,至此该案件结束,未进入执行程序。
自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红旗法庭按照院党组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不断提升多元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