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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暖心!被告行动不便 院长上门开庭

发布时间:2021-05-20 16:47:27




    ​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彰显司法人文关怀。5月19日上午,考虑到被告人聂某某因患病而行动不便,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华艳作为案件承办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被告人聂某某家中,解决聂某某到庭困难的实际问题。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不断自我加压、主动履职,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以实际行动展示着人民法院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法治情怀。

    在鲜红、庄严的国徽下,一张餐桌、几把座椅...搭建成了一个临时的“审判庭”,闷热的天气,审判员、法官助理、公诉人、书记员和被告在狭小的空间内围坐在一起,简陋而普通的庭审现场,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庭审过程严格遵循庭审行为规范,经检察机关建议和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案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整个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及家属连声道谢,真没想到法院的法官会到我的家里开庭!解决了我们身体不便难以出行的问题。

    听民情、排民忧、解难题,以坦诚开放的态度靶向聚焦群众需求、用心倾听群众呼声,全面履行司法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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