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明明,男,198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先后在新兴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执行局、开发区法庭、民事审判庭任职,现任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白明明同志坚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以满腔热忱投身于司法事业。
白明明同志在审判工作中能够主动承担,积极参与案件的各个阶段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虚心求教,向同事虚心学习办案经验及审判理论知识,及时更新法律储备。
2019年,在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中,因双方矛盾较大,且对赡养费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白明明同志在庭审前充分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阐明利害关系,最终调纷止争,令双方当事人一团和气,使得案件圆满调解,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寻求线上开庭办法,并做足庭前准备基础,加强与当事人的庭审前沟通联系,调试系统和设备,做到服从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并同时保障当事人权利。
不忘初心正当时,在平凡的岗位上心甘情愿的坚守付出,便是他对党和人民忠诚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