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彦泽,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12年至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政工科科员、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
孙彦泽同志政治觉悟高,有大局观念。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对事业奉献,做到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
孙彦泽同志在工作中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热爱本职岗位,坚持奋战在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前线,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工作压力大的工作环境中,做到审理公道,结案快速,办案优质。主动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本领,善于倾听,耐心引导和解,寻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年均办案超百件,调解撤诉率达90%以上,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或引起矛盾激化案件。在处理一些矛盾较大、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中,能灵活运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孙彦泽同志在作风上能够时刻牢记党规党纪,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坚决抵制不良思潮的侵蚀,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始终保持公正裁判、清正廉洁、崇法尚德、司法为民,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忠诚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