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峻义,1970年出生,1991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他曾被荣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曾被授予全省法院优秀书记员和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质量年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在繁忙的法院工作中,他一直坚持进行审判学术研究,其所撰写的《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变更》获全国法院第八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撰写的《试论我国的证明责任制度》获全国法院第二届审判改革研讨会二等奖。两篇文章分别被编入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行政审判疑难问题新论》和《中国审判改革理论研究》两本理论书籍。撰写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把握》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业务研究年会获奖,并在《法院报》理论版发表。另外在《法治》、《明鉴》、《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三十余篇。两项科研成果曾获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目前任黑龙江省第六届法学会理事。
2012年,张峻义同志经过省院选拨,成为我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