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更好地提升人民法庭工作质效,七台河中院探索建立独立的法庭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着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整体上台阶、争先进。
细化考核标准 确保有章可循
研究制定《全市法院人民法庭考核评比方案(试行)》,结合人民法庭工作实际,设置人民法庭案件质效工作、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法庭党的建设、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工作、人民法庭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人民法庭安全保障等六个大项、56个小项考核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排出每个法庭工作位次,并公开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强化组织领导 明晰考评结果
从民一庭、立案庭、机关党委、法警队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考评组,同时,中院党组成员以不定期、不通知的方式深入法庭一线调研走访,实地深入辖区11家人民法庭进行现场考核,根据考核细则逐一查看考核资料,从严评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为强化警务安全保障,仅中院法警支队就采取督导检查与视频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72次。考核结束后,对亮点工作进行整理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短板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意见。
听取专题汇报 强化动态管理
七台河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听取考核组汇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方式,着力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考核不走过场,真正发挥“指挥棒、助推器”作用。同时,坚持定期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对结案率、结收比等11项数据实行动态数据管理,不断强化对工作日常情况的跟踪管理。
坚持目标导向 促进互动学习
绩效考核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各人民法庭学先进、当先进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促进全面均衡发展。今后,七台河中院将进一步精耕细作,细化、完善考核方案,深化考核目标的“大检验”,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