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曲某某和于某系朋友关系,被告于某欠原告曲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02400元,原告向被告催收未果,诉至桃山区人民法院。
释法析理
诉讼服务中心受理后,法官助理孙杨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系多年好友,因借款事件产生矛盾,于某有义务偿还借款,但暂时无法全部还清欠款,如果直接判决、强制执行,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亦不利于修复友情,孙杨耐心调解,分别对于某、曲某某进行劝解,并提出合理的还款方式,经法官助理孙杨释法析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原告10万元,余款于2023年3月18日前付清。
法律效果
在秉承公平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也要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多一点耐心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适时开展调解工作。该案件以调促和、现场给付的办案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