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贯彻落实好“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七台河中院高位推进、积极落实,按照省法院的要求部署让“减假暂”案件审理实现“3个100%”。
实质化审理
5月26日、27日七台河中院对第一批27件减刑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由七台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春光担任审判长,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了实质化审理。庭前合议庭成员扎实做好庭前准备工作。5月31日七台河中院对案件进行宣判,实现了实质化审理结案率100%、开庭率100%、评价率100%。
开展联席会议
按照省法院相关要求和部署,七台河院党组高度重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开展联席会议,并按照省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制定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试行)》进行研讨,深入学习了我省《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对解决实质化审理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对进一步推动法、检、监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形成共识。
今后工作中,七台河中院将紧紧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部署,以贯彻两高两部意见为有力抓手,落实省院工作要求,确保做好实质化审理工作,公平公正阳光执法,为七台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