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干警”评选结果的通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学习型法院”,两级法院王桂丽、孟晖、姜飞飞、陈丽丽、孙慧鑫5名干警被评为“学习型干警”。
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七台河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学习型法院”创建工作。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广大干警以“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干警”为榜样,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紧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七台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