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推出能力作风建设年·身边榜样专栏,聚焦全市法院争先创优的先进典型,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不断提升争先、担当作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新兴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队长姜海涛的工作事迹。
姜海涛,男,1969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12月,调入新兴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新兴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十几年来,他时刻以人民警察应有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激励自己,不辱国徽使命,始终将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他带领的法警大队先后被区、市、省级授予先进集体等荣誉,他个人也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省法院星级警队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积极探索 规范管理
姜海涛同志担任法警大队大队长的时间里,在院党组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各项活动,做到警力安排到位,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一次庭审的安全顺利进行。他带领新兴区法院法警大队积极探索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形成以正式法警为主体的新型管警、用警机制,现所有司法警察已明确分工,实现了定岗定员、现代化、专职化的管理,警籍档案完备。要打造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法警队伍,仅靠良好的物资装备是不行的,还需要通过制度来加以实现,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他结合警队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如法警执勤、值庭规定、请假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规范了法警工作中的安检登记、值庭、押解、调警、安全保卫、值班等等所有事务。在他的带领下,2017年,新兴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五星级警队”。
敢于冲锋 勇挑重担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是法警队的工作口号,也是法警队的团队精神。在工作实践中,这种精神无处不在。在院里每当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时,姜海涛同志总是冲锋在前,连续作战,勇挑重担,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形势极其严峻,他在接到上级命令之后,立即投入到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当中。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姜海涛带领法警大队全体法警严格执行院党组的工作安排,迅速作出反应,将防疫工作和责任全面升级,确保社区群众安全。社区卡口执勤,是阻断新冠肺炎传播的有效途径,姜海涛率队内全体队员24小时轮流值班奋战在抗疫第一线,初春时节,乍暖还寒,姜海涛同志毫无怨言,坚持奋战在抗疫前沿,直到社会复工之日,他个人出警上百余次,切实保障在疫情期间,法警队所负责的辖区无一例事故发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信守自己的誓言,树立了忠于法律,服务人民的职业形象。在工作中始终牢记使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永葆司法警察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