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结合中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就我院严禁违规操办“学子宴”有关纪律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守制度规范
中院全体干警要筑牢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防线,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严禁违规操办、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以升学名义分批、错时、隐蔽场所、授意他人违规操办;严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以及其他钱物等;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使用公车或当事人车辆接送子女及亲属入学、外出游玩等;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由当事人报销支付操办宴请、子女上学等相关费用;严禁任何其他违规操办的行为。
二、严格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按照中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一把手”或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中院全体干警要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自我管理与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违规操办和参加“学子宴”等问题的发生。
三、严肃监督执纪,强化追责问责
中级法院监察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违纪必究、失责必问、执纪必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