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以及最高院、省法院相关工作要求,7月25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举行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医学检查工作签约仪式。七台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元明与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主管医政科副院长常春雨签订合作协议,七台河市人民医院院长吴跃铭及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合作协议》就工作流程、保密义务、安全保障、医疗费用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指定医院根据不同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具体病情,在挂号、付费、候诊、检查、治疗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协议为双方顺利开展组织诊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如何准确、高效地做好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医学检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谈,达成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