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张某承包某建设工程后,将该工程分包给高某施工。双方口头约定由高某带领工人施工,工资按日支付。施工一个半月后,部分工人不再去工地干活,在此情况下,张某与高某就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将人工费全部支付给高某。但是,高某并未将该笔人工费足额支付给工人,并且不知去向,导致部分工人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张某替高某支付了拖欠的工人工资六万余元。事后,张某多次向高某索要该笔垫付款,高某均拒绝偿还,张某无奈将高某告上法庭。
送达审理
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成立送达小组,根据张某提供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办案法官采取线上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线下直接送达等方式,将传统的分散式送达模式转变成环环相扣的集约式送达模式,通过各种方式的送达,高某开始积极应诉并积极配合办案法官工作。开庭当日,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答辩意见。经过当庭对账,原、被告双方对所拖欠的工人工资账目逐渐明晰,被告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返还张某垫付的工资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锦旗致谢
诉讼程序结束后,张某将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办案之迅速,法官之楷模”,这是对办案法官急人所急,心系群众的肯定,也是对继续提升司法服务的期许,开发区人民法庭将继续为百姓排忧解难贡献力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