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七台河市某公司执行董事长王某诉张某等十人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张某等十人以王某欠款为由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文字,导致王某名誉权受损,影响企业正常营业。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纷纷聘请律师,积极维护自身利益。
开庭审理
桃山中心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为查明事实真相,缓解群众与企业矛盾,深入开展调查。因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被告情绪激动使案件难度不断升级。经法庭法官及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于9月27日心平气和的坐上法庭参与案件庭审。经庭审查明,张某等十人所述欠款人并非原告王某,王某及其所在公司与被告并无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张某等十人同意删除网络平台视频,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锦旗致谢
七台河市某公司执行董事长王某为感激人民法官在审判中为积极化解企业与群众矛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发展付出的心血,特送来“优化营商环境 为企排忧解难”的锦旗予以感谢。
社会效果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桃山中心人民法庭坚持抓好审判工作,优化司法服务举措,以思想教育指导实践工作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促进审判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依法保障人权,让辖区内群众得以安心生活,让辖区内企业得以安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