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推出能力作风建设年·身边榜样专栏,聚焦全市法院争先创优的先进典型,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不断提升争先、担当作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全省法院学习型干警陈丽丽的先进事迹。
人物介绍
陈丽丽,女,汉族,中共党员,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毕业。先后在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及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曾荣获省法院调解能手,全省法院学习型干警,全市法院调解能手、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其撰写的法律文书荣获全省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庭审直播获得全省优秀庭审直播二等奖。
讲政治觉悟
她曾先后担任过第三党支部及第一党支部书记。在履职期间,她始终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制定支部内部规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她的带领下,支部的各项活动都能够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现在的她,虽然是一名普通党员,但她仍然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完成党员笔记,积极参与支部的各项会议,并为支部献言献策。
重学习调研
作为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她近几年办理案件每年平均在130件以上。她在长期的民事审判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民事审判实践经验,但她没有固步自封,仍然坚持学习。她不仅通过购买专业书籍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还充分利用多媒体对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专家解读意见进行学习,时刻关注司法前沿动态。她在审判实务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进行调研和学术探讨。由她撰写的《婚姻应该具有契约精神》、《论未成年人作证的困境与出路》等多篇论文分别获得了省市级法院的嘉奖,并且《论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与预防》在《基层司法工作理论与实践文集》中发表,她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学习型”法官。
守初心,记使命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作为一名法官,她在工作中始终坚守初心,恪守本分,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做事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压力,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誓言。
法官感言
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因为热爱,所以坚持。正是凭借着对司法事业的无比热爱,我才能坚持奋斗在审判一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不忘初心,坚定法治信仰,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使命,争取做一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