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河区人民法院中心河人民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特殊群众司法需求,通过寻找以司法守护民生的切口,不断擦亮“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底色,灵活高效调解矛盾解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李某系某村村民,已年满84周岁,李某认可欠款的事实,但因年事已高,生活困难,现无力偿还,要求分期给付。办案人考虑到李某的特殊情况,在征得村委会工作人员同意后,带领书记员到村委会开庭审理本案。起初原告何某情绪激动,存在较大抵触情绪,但是在办案法官的多次调解和耐心劝导下,最终原告何某与被告李某达成和解协议,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调解完毕,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直认可。
小案件中折射大道理,小切口里关切大民生。中心河人民法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通过“一站式”服务让司法有温度、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