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崔某某雇佣冯某某等5人为其建造养殖场,工程结束后,被告拖欠5人工资款共计16万余元并出具欠条。后经原告5人屡次催讨,被告仅给付原告一万元,剩余工资款未给付,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调解过程中,新兴区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办案法官白明明了解到,由于被告养殖场仍属于建立初期,如一次性出售养殖物支付劳动报酬,势必会直接导致养殖场陷入生产经营困境,且并不能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一时间给调解工作造成了困难,一方面想确保农民工能够收到劳动报酬,另一方面需要维护小微企业营商环境。
为有效化解矛盾,办案法官同原、被告前往养殖场所在地,在现场引导原、被告将心里话讲出来。原告等人表示希望养殖场能够继续经营下去,成为村里的模范带头企业,而被告也被他们的坦诚相待所感动,表示同意立即进行分期还款。双方当事人在养殖场内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并同时申请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案件经诉前调解得以圆满化解。
社会效果
红旗人民法庭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和降低诉讼成本,同时针对辖区内企业众多、受案中劳动争议纠纷与合同纠纷比例较大的特点,推出了“努力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为煤城经济提供红旗力量”的特色法庭名片,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努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