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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司法拘留显成效 联动执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3-04-26 08:30:40



    案件简介

    新兴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中,申请人鞠某某在被执行人于某日杂店工作期间,搬运货物期间被货车撞伤,鉴定为四级伤残,年仅21岁的鞠某某右臂神经断裂,丧失机体功能,鞠某某多次向于某讨要赔偿款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于某对鞠某某进行赔偿,判决生效后于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经网络查控、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于某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于某声称外出务工,长期不在本地。后被执行人于某回到本市,经拘传被执行人于某至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汇报财产情况,因其未如实申报财产信息且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联合执法

    在拘留期间,拘留所干警积极配合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于某进行普法教育、释案明理,告知其如不能做出还款计划,将对其变更强制措施。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和心理压力,于某同意履行法律义务,制定还款计划,经申请人同意,对被执行人于某提前解除拘留,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了该起执行案件,充分显示了法院与公安执行联动机制的威力,有力地震慑了“老赖”的失信行为,维护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工作中,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按照工作落实年的部署要求,迎难而上、勇于攻坚,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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