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在桃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处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张某和李某系邻居,李某找到张某下楼吃夜宵,李某酒后说了些不当言语,引发双方矛盾进而发展为肢体冲突,导致双方均受伤入院治疗。
法官调解
诉讼服务中心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苦口婆心劝解双方“远亲不如近邻”“能一起喝酒的都是真挚的交情,因为这点小事绝交值得吗?”同时充分利用诉中调解机制,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确定各项损失数额。双方当事人也在法官的苦口婆心中逐渐缓和,最终促成和解,李某向张某支付赔偿款并赔礼道歉,张某立即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社会效果
开展诉讼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创共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桃山区人民法院着眼于服务群众,充分发挥调解“和事佬”作用,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萌芽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和谐安定有序社会注入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