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勃利县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某保安有限公司派遣到学校担任保安工作的人员,在学校工作的过程中因摔倒受伤住院,当事人起诉学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费用。
法官调解
青山人民法庭认为该案可以在诉讼之前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并引导当事人一同到当地司法所进行调解。在法庭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告知双方当事人虽然在学校摔伤,但保安公司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学校通过咨询律师确定了法定赔偿数额,与当事人及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了调解沟通。经协商,保安公司同意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并当场给付赔偿款,学校也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当事人进行赔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小五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协议,并向青山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社会效果
青山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庭所联调”纠纷化解机制,深化诉源治理,主动出击启动 “庭所联调”,制定化解方案,合力共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助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