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新兴区人民法院长兴人民法庭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杜某某将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给原告王某某,工程结束后双方进行结算,剩余款项被告向原告出具50万元欠条,并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拒不还款,原告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案件立案后,办案法官发现被告手机为空号、住址是空户。办案法官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被告住在桃山区的一户出租楼房,但多次送达户内均无人回应。立案已近三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其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涉案标的额大,属于法庭民事案件中疑难复杂案件,如果适用公告送达审理期限较长,且影响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后经法官多方努力查询,查到被告有7个曾用手机号码,通过逐个排除,终于联系到被告。起初被告以没钱为由拒不配合送达,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逐渐放下抵触心理,从外地回来配合法院工作。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杜某某同意给付原告王某某剩余工程款,至此,案件圆满化解。
社会效果
办案法官不畏困难,多措并举,主动引导沟通调解,使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案件的诉讼效率,切实践行了公正司法、息诉止争的为民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