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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 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6-20 16:45:02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部门财产查控、处置质效,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设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负责登记受理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可通过现场提交书面材料、电话、邮寄等方式向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提交财产线索,财产线索将及时移交承办法官核查处理。

    现场接待: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126室(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107号)

    专线电话:0464-8684056(建议通过手机号拨打,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提供短信引导服务);

    接听时间:工作日8点30分-11点30分;13点30分-17点00分

    材料邮寄: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收,邮编:154600

    财产线索应明确财产所有权人、财产类型、财产具体位置等详细信息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例:

    不动产应明确所有权人、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号(预售房屋提供预售合同编号)、登记机关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等;

    车辆应明确所有权人、车牌号码、车辆型号以及下落;

    银行存款应明确对应户名、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其他类型的财产线索应尽可能明确具体,以便法官及时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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