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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16:25:14


    根据工作需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

    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报名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需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有报考法院所在地户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报  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邮箱:qthzygbk@163.com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

    3.资格审核。招考法院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3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考  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打字技能测试及面试。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4.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的资格。(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狗拼音、QQ拼音输入法)。

    5.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具体的时间、地点详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7.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如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在满足招聘基本条件基础上,以打字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电话通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  检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职位招聘计划,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进行一次递补。

    公示与录用

    1.招考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

    1.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3.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4.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以在报考期间与报考法院联系。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64-8684010  联系人:刘彤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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