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出去了,租期未到租户却不租了。
房主坚持要违约金,租户直接“躺平”……
这里有怎样的隐情呢?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在2019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将位于某小区的房屋租给被告使用,租期为5年,同时还约定了违约金。被告刚租完房就遇上了疫情,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因此,被告打算交齐三年租金,然后解除租赁合同,但面对原告主张的9万元违约金苦不堪言,双方因违约金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调解
原、被双方意见都很坚定,一个一定要违约金,一个直接“躺平”了。办案法官了解到实际情况后,直接到被告店里看了下经营情况,被告认可拖欠房租的事实,受疫情影响,被告租房期间收益甚微,已经决定去他处发展,于是想方设法交清三年租金,实在无力支付剩余两年的租金了。而原告态度坚决,要求被告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赔偿违约金。办案法官采取背对背式沟通,从双方的角度考虑出发,耐心细致劝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渡难关。经过数次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最后化解了心结,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原告主动到法庭申请撤诉。
社会效果
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将矛盾实际化解才最重要。新兴区人民法院长兴人民法庭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出发点,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发挥调解在解纷中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彻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