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人民陪审 庭审录播 专题报道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全市两级法院新闻

诉源治理|“诉前调书”作用大 高效便民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10-10 09:00:25



    “诉前调书”是什么?

    这样的民事调解书

    作用是什么?

    通过一起案例

    共同了解一下

    近日,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出“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并当场送达双方当事人,明确指出该民事调解书可作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从立案到结案仅2个小时,极大程度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案情简介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崔某某欠王某某46000元,虽然承诺尽快归还并约定了还款时间,但是到期后王某某多次催要仍未偿还,无奈之下王某某诉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收立案材料后,经分析研判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符合诉前调解要求,告知双方诉前调解快捷方便的优势后,建议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双方当事人很快就还款金额、还款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桃山区人民法院当场制作了“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当即向双方送达,该案诉前圆满化解。

    普法课堂

    2022年1月1日起,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可以分别编立“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案号。“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出具的裁判文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具有履行义务内容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比于诉前调解和诉讼程序,“诉前调书”既具有快速柔性化解矛盾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达到了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目的。

关闭窗口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93号   邮编:154600 黑ICP备1100450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