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诉前化解,通过“法院+N”建设、诉前调解攻坚等行动,深化案件源头治理。
案情简介
开发区人民法庭调解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某系开发区人民法庭辖区的居民,其先后分两次在银行办理个人贷款,后因个人经济能力问题,无法按时偿还,银行工作人员向开发区人民法庭递交了起诉状。
法官调解
办案法官了解到案情后,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办案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说明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后果,当事人表示愿意想办法积极筹钱,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愿意进一步协商,制定一个可行的还款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同意不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此案。一场案件化解在诉前,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法庭利用“法院+银行”联动调解模式,成功诉前调解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社会效果
开发区人民法庭按照构建龙江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的工作要求,扎实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探索多方联动合作模式,将诉前调解做到立案之前,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既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举措,更是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以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