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按照构建龙江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注重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案件详情
青山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系同村村民,二人于他人家中发生争吵并短暂厮打,被人拉开后,原告回到自己家中。被告因心中不忿,又找到原告家中,再次与原告发生厮打,二人均在厮打中受伤,并被勃利县公安局给予行政处罚。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因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向被告要求赔偿未果,诉至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费用。
法官调解
青山人民法庭了解案情后,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沟通,被告向承办法官表示,自己同样因为厮打受伤,也要向原告索要赔偿,并且认为原告要的数额过高,不同意赔偿。承办法官发现双方都没有谅解的意思,便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向双方告知应履行的义务,对双方的疑虑进行解答。为进一步推进调解工作开展,承办法官还将双方一同约至法庭,现场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处理纠纷,并在协商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社会效果
勃利县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需要,以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不断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