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区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按照构建龙江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工作要求,立足于“努力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为煤城经济提供红旗力量”的特色法庭名片,不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红旗人民法庭利用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的一起企业合同纠纷中,原告七台河市某管理公司与被告牡丹江某经销公司签订了煤炭供销合同,约定由被告公司每月为原告公司供煤,供煤价格按照市场行情计算,原告公司先行给付煤款,但被告由于经营困难未能及时供煤,也未返还煤款。原告公司向法庭咨询起诉所需材料,红旗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后,为减少企业诉累,法庭干警主动联系了被告公司负责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其沟通并组织双方诉前调解,双方在货款利息方面各持己见,在法庭干警释法明理下,原告公司同意对方分期还款,被告公司也同意给付部分利息,矛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完满解决。
红旗人民法庭通过广泛听取民意,及时收集辖区企业纠纷信息,借助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将矛盾由“引进来”发展为“走出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综合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